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印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配套印染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新疆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城路与帕米尔路交界处的三角地块处
建设内容:近期5000m3/d,远期10000m3/d。其中土建按近期规模5000m3/d 建设,配套处理设备安装规模:5000m3/d。中水回用系统:土建规模按近期5000m3/d 建设,设备按5000m3/d 安装。项目近期占地45亩。项目总投资费用14976.95万元。
二、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cHo0bwvKBLsOoGLfTzNig 提取码:2jzj
三、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去建设单位查看纸质报告书。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3km范围内居民、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个人和团体。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xjhbcy.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法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
八、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公司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四十一团草湖镇北京路69号
联系人:薛总 联系电话:15026337659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9月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