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无小事,防患于未然。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应急管理局聚焦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威慑,现公开曝光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新疆某纺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取证上岗作业违法案
2026年4月10日,执法人员检查新疆某纺织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作业人员苏某强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无证从事焊接作业。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6.A条,对新疆某纺织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案例二:新疆某毯业有限公司有限空间未辨识案
2026年4月16日,执法人员检查新疆某毯业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棉纺车间除尘室圆笼式除尘机组收尘室有限空间未见明显辨识记录和警示标识。
上述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13.B条,对新疆某毯业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30000元罚款,对该企业主要负责人郭某平处以人民币5000元罚款。
下一步,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应急管理局将紧盯工贸、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查处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师市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