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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叶城二牧场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08 18:53:00来源:作者:编辑:叶城二牧场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第三师叶城二牧场涉企行政检查标准公示如下: 

  )安全生产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特种设备(如锅炉、电梯)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生产作业流程等是否合法合规; 

  )消防安全检查:企业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应急预案等是否合法合规; 

  )食品安全检查:企业、商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卫生与合规性; 

  )动物防疫检查:涉动物养殖企业动物防疫条件、免疫情况、无害化处理流程是否合法合规;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投入品使用、标准化生产规程执行情况,核实农产品追溯信息(如合格证、二维码等)、抽样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指标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如GB 2763农药残留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