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执法公示 > 团(镇)、街道 > 叶城二牧场(杏花镇) > 事前公示 > 听证标准

听证标准

发布时间:2026-02-03 12:26:00来源:作者:编辑:叶城二牧场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证标准

 

依据《行政处罚法》,叶城二牧场杏花镇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以下事项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据《行政许可法》,叶城二牧场杏花镇作出下列行政许可决定之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以下事项应当组织听证: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