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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依据

发布时间:2026-02-05 12:41:00来源:作者:编辑:锦绣街道办事处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锦绣街道办事处涉企行政检查依据公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2004年通过)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2022年修订) 

  (六)《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通过)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通过)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订) 

  (九)《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通过) 

  (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24年修订) 

  (十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