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五十一团
2.行政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财政局、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武装部。
事业单位:五十一团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五十一团宣传和文体广电旅游中心、五十一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五十一团政务服务中心、五十一团维稳综治中心、五十一团国库支付中心。
3.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4.执法主体性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使行政执法权。
5.职权类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
7.执法区域:五十一团区域。
8.执法领域:市场监督、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应急管理、农业、消防安全、安全检查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