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执法公示 > 团(镇)、街道 > 四十六团(永兴镇) > 事前公示 > 执法检查事项

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发布时间:2026-02-06 12:01:00来源:作者:编辑:四十六团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序号

行政执法检查事项名称

职权类型

团场承办机构

备注

 

1

辖区清真食品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

 

 

2

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

 

 

3

对防范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

 

 

4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

 

 

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

 

 

6

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社会事务办公室

 

 

7

对草原防火安全的检查

行政检查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8

农机作业质量检查

行政检查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9

农机操作人员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1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检查

行政检查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11

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生产、经营、加工、储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

农业和林业草原中心

 

 

12

物业管理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