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法治建设办公室涉企行政检查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矛盾化解、治安防控为核心,按法定权限与计划开展,避免扰企。
一、核心检查事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对象:辖区工贸、小微、危化零售、在建项目等企业。
内容:责任制度、培训教育、现场安全、设备合规、应急演练与预案。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62条等。
方式:现场检查、台账核查、联合执法;频次按年度计划与风险等级执行。
2.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对象:公众聚集、工业厂房、人员密集等企业。
内容: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畅通、制度与台账、用电用气安全。
依据:《消防法》第52条、地方实施办法等。
方式:现场抽查、设施测试;重点时段加密检查。
3.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对象:劳动用工、合同履约、邻里/产权等易引发纠纷企业。
内容:调解组织运行、纠纷登记与处置、风险预警机制。
依据:《人民调解法》、平安建设相关规定。
方式:走访座谈、台账检查;季度/专项排查。
4.社会治安与风险防控
对象:涉稳、涉黑涉恶、治安隐患企业及重点场所。
内容:内部安保、技防覆盖、隐患排查、员工法治教育。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平安建设考核标准。
方式:联合巡查、资料核查;结合专项行动开展。
5.法治合规与普法宣传
对象:各类型企业。
内容:合规制度、普法落实、员工权益保障、守法经营情况。
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法责任制规定。
方式:台账检查、座谈评估;年度覆盖式检查。
二、规范要求
计划管理:日常检查纳入年度计划并备案,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减少随意性。
联合执法:多部门联动,避免重复检查。
柔性执法:以指导、提醒、整改为主,慎用处罚。
禁止行为:严禁逐利、任性处罚、下达指标、变相检查。
三、企业配合要点
备齐:安全生产/消防制度、培训记录、应急方案、隐患整改台账。
对接:按年度检查计划提前自查,配合现场核验与问询。
反馈:对违规检查可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