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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发布时间:2026-02-02 14:04:00来源:作者:编辑:统计局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法制审核机构

 法制审核事项类别

 法制审核范围

 法制审核内容

 法制审核流程

 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

 行政处罚

 (一)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

 (二)执法决定对第三人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

 (三)需经听证程序作出执法决定的;

 (四)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五)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

 

 (一)是否超越本机关执法权限;

 (二)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准确;

 (三)行政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

 (四)程序是否合法;

 (五)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六)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

 (七)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法制审核机构在收到重大执法决定送审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交承办机构。情况复杂的,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对法制审核机构审核意见和建议应当研究采纳;有异议的应当与法制审核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承办机构提请局领导专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