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党委办公厅、兵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构调整方案〉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9〕14号)及师党办发〔2004〕45号、图政办发〔2013〕34号、师市深化改革要求,师市商务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为了更好的开展工作,依照兵团商务局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现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部门设置、人员编制情况、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如下:
一、部门设置情况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局是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工作的行政部门,正处级;第三师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为师直属事业单位,正处级,挂靠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局,是第三师主管经济技术协作工作的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兵团党委、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发展战略和师市党委各项决议,拟订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规章和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对师市内外贸易行业的发展实行宏观管理。
(三)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意见,负责推进师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培育发展团场、城镇市场、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信息化及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负责建立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和评价体系,牵头推进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发展。
(四)协调整顿和规范流通市场经济秩序,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城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拟订师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师市流通市场发展,执行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师市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师市现代流通网络。
(六)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七)组织师市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促进本地产品出口,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兵团配额,赋予生产、流通、三资、民营、私营等各类企业进口权及外贸储运企业国际货运代理经营权的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大宗进出口商品政策,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八)组织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师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九)牵头拟订师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师市企业同周边国家、中东欧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十一)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师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十二)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师市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工作,规范外资活动。
(十三)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执行我国公民出境就业管理政策;负责协调外派劳务人员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金融企业除外);管理有关国际无偿援助事务;归口管理对外援助有关事务。
(十四)配合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关税、税收、汇率、信贷、价格等政策;负责内外贸企业的财务和业务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出口退税、信贷协调;做好系统内的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运作申报工作。
(十五)研究起草、制定招商引资方针政策,编制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地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联系指导各行业及各类开发区的有关招商引资工作;完善招商引资服务体系;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分析发布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协调师市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洽谈工作、参加各类展会、经贸洽谈会。
(十七)负责接待来师市的经济技术合作客商;组织、联络师市经济技术合作团赴外地洽谈并跟踪、协调、落实有关事项。按时上报师市经济技术协作进展情况。
(十八)承办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办督查督办、安全、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人事、离退休干部、信访、财务等工作;负责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领域发展的相关资金支出。
(2)组织落实党内法规,依法行政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拟订“一带一路”建设、区域经济合作、商贸物流中心、招商引资、现代市场体系等相关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起草规划,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承担有关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审议;负责涉及兵团商务领域深化改革、向南发展工作;负责兵团商务领域健全和转变政的职能及民营经济发展事项的推进;负责师市重大事项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材料起草;牵头拟定商务发展综合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兵团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流通标准化、农产品产销衔接、商业网点、行业管理(二手车、报废车、成品油)、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监测统计分析国内贸易、消费品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承担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供应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牵头负责商务领域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就业指导、淘汰落后产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牵头负责兵团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牵头研究提出师市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协调师市各部门、师市、开发区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管理、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招商引资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牵头策划、联系和组织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重大招商项目的推进、调度;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征集、项目库建设和推介发布工作;负责利用外资和招商引资信息编报、发布工作。负责国内外展会工作。
(3)负责师市外贸产业规划、进出口商品配额的申报工作;负责外贸专项资金和项目的收集、整理、上报、分配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的管理协调及贴息申报工作;负责外经贸项目的组织上报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展会的联络上报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的统计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负责外贸项目储备、建设、监管和资金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外贸展会方案起草。负责各类外经贸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外贸基地申报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申报;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协助外贸企业办理海关及原产品证等相关手续。协调推动沿边开放和其他各类区域对外开放;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推动协调师市企业同周边国家、中东欧国家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牵头负责师市商务领域科技创新工作;协调实施“走出去”战略;负责对外投资、对外经济(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劳务派遣、对外援助。负责服务贸易工作。
四、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局行政编制10名,第三师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参公事业编制5名,共计15人,领导职数3人(一正两副)
五、其他事项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商务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