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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水利局行政检查依据

发布时间:2025-08-01 17:36:00来源:第三师水利局作者:编辑:水利局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十二 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水政监察制度,加强水政队伍建设,加强水事活动监督,履行法定职责,维护水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