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中兴街1号
机构领导:
雷成 师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职能:
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团镇、街道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师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师市党委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三、对师市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对师市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师市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七、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八、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九、对师市团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师市党委管理的党政工作部门、事业组织、人民团体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以及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十、对师市团镇党政主要领导以及师市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
十一、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内部审计工作。
十三、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内设机构:
综合科(师市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财政科教文卫社保科
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审计科(审计整改督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