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项目中期检查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兵科发〔2024〕21号)
第二十五条 项目中期检查。科技局委托专业机构采取抽查的方式,对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原则上项目执行期内只检查一次。对风险较高的承担单位承担的项目,可加大检查频次。
检查的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结论为不合格的,科技局责成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推荐单位负责督导落实;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项目,科技局视情节严重程度对承担单位和负责人采取暂停拨付后续财政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总额调减、通报批评、终止项目等措施。
第四十六条 项目实施过程及经费使用等情况,接受兵团科技、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绩效评估和信用监管等。
二、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管理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规范性文件】《教育部、中央编办、司法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教监管〔2022〕1号)
三、强化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职责“7.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政府管理校外培训事务的法定职责”。
【规范性文件】《兵团党委办公厅 兵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兵党办发〔2021〕55号)
四、坚持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
12.坚持从严审批机构。......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分别由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部门从严审批,分类制定标准,规范培训服务行为......
【规范性文件】《兵团教育局 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兵团科技局 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 兵团民政局关于做好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权限移交工作的通知》(兵教办发〔2021〕55号)
五、组织实施,压实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监管,严禁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科类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