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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3 11:17:00来源:作者:编辑:科学技术局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