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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6-02-06 20:17:00来源:作者:编辑:公安局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2026年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事项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内容
1 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师市公安局 师市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业 不少于90% 2/ 现场检查 1.是否落实易制毒化学品防盗、防抢、防丢失的人防、技防措施;2.仓储物品品种、数量与手工台账是否一致;3.是否有购销、使用和出入库品种、数量、日期等记录情况;4.看台账中反映的时间、品种、数量是否在许可、备案证明的有效范围内,5.看台账中的资金往来(要求发票复印件留档)是否有现金交易;6.是否按规定建立购销和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7.是否有管理岗位职责分工;8.是否进行从业人员培训
2 对保安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治安支队 保安从业单位责任主体 100% 每月不多于2 现场检查 1.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2.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3.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4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5.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6.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8.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9.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9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10.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3 对保安培训机构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 治安支队 保安培训机构责任主体 100% 每月不多于2 现场检查 对保安培训机构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时纠正、查处保安培训中的违法行为
4 对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治安支队 民用爆炸物使用责任主体 100%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次 现场检查 1.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2.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3.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4.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 

 

  

5 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治安支队 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责任主体 100%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次 现场检查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6 对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安全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治安支队 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责任主体 100% 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次 现场检查  1.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情况;2.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3.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4.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5.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备案情况;6.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报告情况。
7 对旅馆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监督检查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治安支队 旅馆业责任主体 100% 每月不多于2 现场检查 1.经批准开业的旅馆,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备案情况;2.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情况;3.旅客住宿登记情况;4.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8 对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治安支队 企业事业单位责任主体 100% 每月不多于2 现场检查 1.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治安保卫人员队伍建设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治安保卫机构建设情况;2.有违反例规定的行为或者治安隐患的整改情况;3.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情况。
9 对印刷业的监督检查 《印刷业管理条例》 治安支队 印刷业责任主体 100% 每月不多于2 现场检查 1.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度等建设情况;2.印刷经营活动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部门或者出版行政部门报告情况;3.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情况;4.依照规定留存备查的材料情况。
1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的监督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网安支队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不少于90% 5/ 现场检查 1,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情况;2.运营单位主体信息变更、注销、扩建、改建备案情况;3.运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条件、网络安全保护的情况;4.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必备相关执照情况;5.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有制作或提供场所让他人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的情况;6.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
11 信息系统建立、使用、安全保护责任主体单位对信息系统运营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网安支队 信息系统责任主体单位 不少于50% 5/ 现场检查 1.建立和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制度、突发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情况;2.定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演练的情况;3.信息系统机房建立、运营场所安全保护、防水防尘、设备运行维护、出入登记的情况;4.信息系统存在网络安全漏洞、弱口令、开放高危端口、计算机病毒的情况;5.安全防御设备、入侵检测预警设备使用、防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