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20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专家在工伤预防领域的智力支撑作用,切实提升师市工伤预防工作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完善工伤预防专家管理体系,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伤预防专家,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工伤预防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进行全面更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定位与职责
(一)功能定位
构建一支兼具深厚理论素养与丰富实践经验的工伤预防专家队伍,形成覆盖全行业、全流程的工伤预防智力支撑体系,为师市工伤预防工作全链条提供专业保障,重点承担以下职责:
1.政策咨询支持:为师市相关部门制定工伤预防政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提供专业咨询与论证服务;
2.项目评审监督:参与师市工伤预防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监督、绩效评估与验收等工作;
3.技术指导服务:协助开展工伤预防调查研究、宣传培训、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数据分析、技术论证等工作;
4.科研创新引领:参与工伤预防领域课题研究、标准制定、技术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等工作;
5.专项任务承办:完成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师市人社局)、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专业技术工作。
(二)组别设置
按照‘行业主导、分类管理、动态优化’的原则,结合师市产业结构与工伤风险特征,专家库设置4个专业组别,各组别可根据行业发展与风险防控需求动态调整:
1.安全生产组:涵盖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金属冶炼、消防工程等领域;
2.职业健康组:涵盖职业卫生检测、职业病防治、心理健康等领域;
3.综合管理组:涵盖政策法规、规划财务、劳动保障、项目管理与绩效评估等领域;
4.应急保障组:涵盖应急救援技术、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等领域。
各组别专家既可独立承担专项工作任务,也可跨组别开展联合协作,全面提升师市工伤预防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与实效性。
二、申报条件
师市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从事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综合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资质与从业经历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工伤预防、工伤救治、人力资源、财务管理、法律法规等相关领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其中,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须具有在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从事上述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的从业经历;
(二)职业操守要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惩戒记录;
(三)身体与履职意愿要求: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时间和精力参与工伤预防相关工作,自愿接受专家库管理;
(四)专业能力要求:具备开展工伤预防相关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优先申报情形: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参与过国家、自治区、兵团级工伤预防相关政策制定、课题研究、重大事故处置的,可优先纳入专家库。
三、入库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权利
1.以个人身份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工伤预防相关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非法干预;
2.有权直接向师市人社局、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反映工伤预防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权参加专家库组织的各项培训、调研、交流等活动,获取工伤预防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资料与信息服务;
4.按规定参与专家工作期间,所在单位应保障其工资、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不受减损;
5.可根据自身意愿,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专家库。
(二)专家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专家库管理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的原则开展工作;
2.参与师市工伤预防政策制定、制度建设、规划编制、课题研究、调研分析等工作,并提供专业论证意见;
3.参与师市工伤预防项目的方案拟定、立项评审、过程监督、绩效评估、竣工验收等全流程工作;
4.协助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政策解读、技能授课、隐患排查、回访调研等工作,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与防控建议;
5.为师市工伤事故、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调查处置提供专业咨询与技术支持,开展同类多发事故的技术原因分析与防控对策研究;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工作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未公开的工作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7.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相关工作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8.履行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完成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师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专家库管理
(一)管理主体
师市人社局牵头负责专家库的建设与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承担专家资格审核、入库登记、联络服务、动态调整等事务;专家入库确认、更换等重大事项,经师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审定后,由师市人社局办理并向社会公示。
师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行业推荐专家的日常协同管理与服务保障工作。
(二)聘期管理
入库专家实行聘期制,每届聘期5年。聘期届满后,由师市人社局重新开展专家库申报更新工作。本批次入库专家名单正式印发后,原专家库专家资格自动终止。
(三)动态调整机制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师市人社局可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组织1次专家库补充征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办理入库;对不适任、违规违纪的专家,按程序予以清退调整。
(四)权责边界
专家开展相关工作仅为委托单位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决策参考建议,不具备行政权力,不替代、不承担委托单位的行政主体责任。专家对其出具的专业意见、技术服务内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申报方式与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如实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须真实、完整、规范:
1.《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工伤预防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表格由申报人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已退休人员由本人签字确认即可。
2.资质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本人主持或参与的工伤预防、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项目评审、应急处置等工作的业绩证明、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二)报送方式
师市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高等院校推荐的申报人员,可通过师市安可系统内部报送;
其他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可直接报送至师市人社局。
(三)报送时限与要求
请申报人于2026年5月15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以现场报送签收日期或邮寄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纸质版材料一式1份,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可现场报送或邮寄至: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中兴西街10号102室;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命名为“工伤预防专家申报-姓名-所在单位”)同步发送至邮箱:ssgsyf@126.com。
(联系人:师市人社局人社科 张睿;联系电话:0998-6300650)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