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旅游兴疆战略,着力打造“唐王城文化旅游”品牌和建设图木舒克南疆环游始末站节点城市,强化政策引导,开拓旅游市场,激活旅游消费,助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以下简称“师市”)农文旅融合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师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原则
(一)广东省图木舒克援疆资金中列支600万元用于奖补,含审计费用。
(二)使用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合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奖补资金的使用需接受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审计标准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财政审计规定执行。
(三)奖励日期从该实施方案批复之日开始,直至奖补资金用完为止。
(四)按照“总额控制、专款专用、程序规范”的原则加强奖补资金管理。
二、奖补标准
(一)旅行团
1.广东籍旅行团。旅行社组织10人以上(含10人,下同)广东籍游客团队到师市旅游,游览3个A级旅游景区,在师市至少住宿1晚、用2顿正餐,给予组团旅行社交通补贴400元/人,住宿补贴100元/人/晚;给予地接旅行社100元/人的奖补;符合奖补条件游客可领取150元/人的购物补贴。
2.疆外旅行团。旅行社组织10人以上疆外游客团队(广东籍游客除外)到师市旅游,游览3个A级旅游景区,在师市至少住宿1晚、用2顿正餐,给予旅行社200元/人的奖补;在师市住宿每增加1晚,给予旅行社50元/人的奖补。符合奖补条件游客可领取100元/人的购物补贴。
3.疆内旅行团。旅行社组织10人以上疆内游客团队(喀什地区和本师市范围以外的游客团队)到师市旅游,游览3个A级旅游景区,在师市至少住宿1晚、用2顿正餐,给予旅行社100元/人的奖补;在师市住宿每增加1晚,给予旅行社50元/人的奖补。
(二)旅游包机
通过包机(含切位,图木舒克落地往返)方式组织20人以上的疆外游客团队到师市旅游,游览3个A级旅游景区,在师市住宿1晚、用1顿正餐,给予旅行社500元/人的奖补;在师市住宿每增加1晚,给予旅行社100元/人的奖补,符合奖补条件游客可领取100元/人的购物补贴。
(三)火车专列
通过火车专列方式组织疆外游客团队到师市旅游,游览3个A级旅游景区,在师市住宿1晚、用1顿正餐,游客人数500人以上的,给予旅行社15万元的奖补。在师市住宿每增加1晚,给予旅行社50元/人的奖补。
(四)自驾车团队
旅行社组织不少于5辆车的自驾车10人游客团队到师市旅游,游览3个A级旅游景区,在师市住宿1晚、用2顿正餐,给予旅行社每辆车300元的奖补;游客在市区购物店可享受100元/人的购物补贴。在师市住宿每增加1晚,给予旅行社50元/人的奖补。
以上奖补内容同一旅行团仅限申报其中一种,不重复、不叠加享受;举办专项旅行活动的不能享受此奖补。
三、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奖补遵循“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原则,游客人数由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单位)、旅行社三方共同确认。旅行社按本方案提交申报材料,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对旅行社规范经营核查合格,按本方案予以发放。
(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材料和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对奖励支出资金进行审计;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旅行社提供资料予以真实性查证,凡发现造假情况,取消申报单位当年奖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委托第三方统计调查机构对师市游客和旅游收入进行统计并分析,出具分析调查报告。
(三)旅行社在本方案有效期内发生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享受奖励,如已享受将依法追缴相应奖励资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非法获取奖励资金的;
2.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
3.发生重大游客投诉并经查证属实的;
4.受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或有不良经营记录的;
5.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四)按照“先到先得、兑完为止”原则进行兑付,奖补资金兑付完后不再奖补。
(五)本方案解释权归师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附件:
2.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畅游唐王城”旅行团、自驾车团队奖补资金申请表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