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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3-19 19:42:00来源:财政局作者:编辑:何震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各“国玺”案受害人: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国玺”案退赔工作的公告》,现转发给你们。请各集资参与人及时根据公告指引,在官方渠道及时填报相关信息,以便划付退赔款。
附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国玺”案退赔工作的公告
2.“国玺”案集资参与人退赔金额明细
3.“国玺”案涉众案件领款人信息采集指引(线上)
4.“国玺”案需线下邮寄划款材料的情况
5.“国玺”案收款账户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