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选聘师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运营代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3 12:53:00来源:发改委作者:编辑:何震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为规范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运营管理,保障储备物资安全完整、调度高效,全面落实师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要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的单位,负责师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运营代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二、代管范围 

  本次公开选聘的代管储备库共3个,具体包括: 

  1.图木舒克市物资储备库 

  2.45团物资储备库 

  3.51团物资储备库 

  三、代管内容 

  1.物资管理:负责储备物资的入库验收、存储保管、定期盘点、出库核验等工作,确保物资账实相符、完好无损,符合应急储备标准。 

  2.库点运维:负责储备库基础设施(如仓储设施、消防设施、安防设施等)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保障库点正常运行,满足物资存储安全条件。 

  3.应急调度:接到师市应急调度指令后,按要求高效完成物资分拣、装运等工作,保障应急物资及时送达指定地点。 

  4.制度执行:严格遵守师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相关制度及《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本级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定期报送物资管理、库点运维等情况报告。 

  四、应聘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定资质证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仓储管理、物资储备或应急服务相关经验,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及符合储备物资存储要求的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置预案,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 

  4.符合国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师市关于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 

  五、选聘程序 

  1.公告发布:本公告通过师市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公开发布,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2.报名受理:应聘单位需在公告期内,向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材料(包括资质证明、书面承诺等),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专人对报名单位资质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单位名单,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审查结果。 

  4.评审选聘: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单位从资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拟代管单位。 

  5.公示与签约:拟代管单位名单在师市政务服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拟代管单位签订代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代管期限、费用等事项。 

  六、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20251132025117日(工作日10:0014:0016: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428 

  3.联系人及电话:付娟0998-5701271 

  4.电子邮箱:ssfgwlck@163.com(可用于咨询及提交电子版报名材料) 

  七、其他事项 

  1.应聘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师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相关选聘工作。 

  2.本次选聘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等任何费用,应聘单位因参与选聘产生的交通、材料制作等费用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