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图木舒克市锦绣街道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有效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据悉,艾某因房屋门锁损坏,又不会网购,遂将手机交予未成年人萨某,并告知手机密码,委托其帮忙购买一把锁,自己则留在屋内收拾物品。然而,萨某购买完锁后,趁艾某给手机充电之际,私自使用手机通过微信支付进行消费,累计4560元。事发后,双方争执不休,矛盾持续升级。
面对这一情况,双方共同申请锦绣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接到申请后,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与艾某、萨某及其监护人沟通,全面了解事情来龙去脉。经深入梳理发现,艾某随意向未成年人透露手机及支付密码的行为,为此次纠纷埋下隐患;而萨某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他人手机消费,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以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为切入点,向萨某监护人详细释明法律责任: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萨某未经监护人同意实施的大额消费行为,应由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调解员也提醒艾某,务必强化个人财产和信息安全意识,避免类似风险再次发生。
秉持“法理情”融合原则,调解员组织双方协商,耐心疏导情绪,从法律后果、社会影响等方面分析利弊。经过反复沟通,萨某监护人深刻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主动向艾某道歉,并现场支付1500元赔偿款,承诺剩余3060元于2025年7月16日前支付完毕。艾某对监护人的诚恳态度表示谅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