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室人民调解员潘金云:“化解矛盾纠纷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发布时间:2023-12-23来源:第三师融媒体中心

图为 潘金云(左)跟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 潘金云提供
30岁出头的潘金云是兵团三师四十一团草湖镇草湖产业园公共法律服务室的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3年以来,她坚持扎根基层,心系职工群众,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只有多深入、多了解,才能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尽早化解,控制事态的发展。”这是潘金云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眼下,随着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入驻企业、商户、工地不断增多,各类矛盾纠纷也更容易发生。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潘金云和同事经常走访企业,进行实地排查,及时了解不稳定情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年初,园区经营木材销售的迪某找到公共法律服务室请求帮助。
原来,今年开春,客商郭某在迪某处购买了1.6万余元的木材。考虑到即将春耕春播,等着用钱的迪某按照略比市场价低的价格,将这批木头卖给郭某。郭某解释公司要走财务流程,需要先开发票,货款会直接打到银行卡。迪某就按照郭某的要求开了发票,货物也在当天全部被郭某拉走。
眼看地里要下地播种,迟迟不见货款,迪某仅凭郭某留下的电话催要货款,但电话时而能打通,时而没人接。心急如焚的迪某找到法律服务室寻求帮助,潘金云接待了他。
时间不等人。潘金云立即根据发票上的信息,联系这家企业的负责人。负责人当即表示,采购货款要走流程,的确很慢,但鉴于迪某的情况特殊,急事特办,当天就答应把钱打到迪某的银行卡里。
“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耽误了播种,迪某全年的经济收入就会受到损失。”回想那天处理这起纠纷的情景,潘金云全程指导迪某打电话,并与公司时刻保持沟通,直到对方发来付款凭证,悬着的心才落地。
“不能简单粗暴,要做到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这是潘金云工作以来一直坚持的原则。工作中,她始终秉承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解决了矛盾纠纷,有效消除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除化解矛盾纠纷,潘金云另一项重要的工作是普法宣传。用她的话说:“大家都要懂法,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矛盾纠纷自然就少了。”
通过摸排分析,潘金云发现辖区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多、流动人口多,工程多是短期分段承包,部分建筑工人法律意识淡薄且自我保护意识差。她就经常深入企业及工地,围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强化建筑工人学法、知法、守法的理念,提高建筑工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宣传法律讲座中,她总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帮助建筑工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让大家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工作以来,潘金云共开展法律法规学习讲座48次,接待法律咨询180余人;协助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0余件。
“矛盾纠纷都不难调处,当事人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就有可能发生极端行为。”潘金云说道。
回想起做人民调解员3年多的时光,无论是邻里纠纷,还是劳动报酬纠纷,潘金云始终坚持严格调解与灵活处理相结合,努力做到小事不扩大、大事不激化,力争给每名当事人公正公平的接待和说法。她的付出也得到职工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认可,今年被兵团司法局表彰为“兵团优秀人民调解员”。
面对认可和荣誉,潘金云表示,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将继续坚守初心,以情以理以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