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51团连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段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26-07-30来源:
一、标段划分设置
本项目工程内容整体性强、施工工序衔接紧密,为统一现场管理、简化招标及审计流程,整体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不拆分标段发包。
二、标段划分依据
项目总投资1280万元,资金包含中央预算内资金1024万元,团场自筹资金256万元,按照兵团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要求,一体化基础设施工程适宜整体发包;工程涵盖农机库、道路、排水管线、环卫配套等关联工程,整体招标可避免多标段交叉施工、工序冲突、责任边界模糊等问题;单标段招标可减少招标文件编制、开评标、合同备案、竣工审计工作量,加快项目开工进度。
三、标段涵盖全部工程内容
本标段包含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新建农机棚997.92平方米;道路摊铺沥青面层7576.77平方米、道路及场地改造9484.00平方米、入户路1990.20平方米、路肩修复96平方米、道路标线954.29平方米、公共场所防滑改造1680.00平方米;一体化提升泵站6座、新建排水管网24050.00米;新建路灯及改造路灯743盏;绿化种植树木1675株;垃圾桶1564个、垃圾船3个;其他设施(DN200PE给水管500米、新建绿化泵房1座、4米高篮球场铁丝网240米、垃圾收集点围挡3处)等。
四、招标控制价管理
一是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以财政预算评审出具的正式核定金额为准,所有投标单位报价不得突破财审批复限价;二是投标单位报价需包含人工、材料、机械、运输、安全文明施工、质保、现场协调等全部费用,实施总价包干。招标控制价以师市财政局出具批复审定招标控制价为准。
五、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需具备相应资质,熟悉兵团及三师招投标流程的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招标代理相关业务,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独立法人。
六、工期计划安排
一是计划总工期为80日历天;二是工期起算节点是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当日;三是节点要求:中标单位需合理安排农机库、管网、道路施工工序,同步完成配套设施施工,按期完成竣工验收、移交。
七、标段管理要求
中标招标代理机构全权负责本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严格按照兵团及第三师相关规定开展公告发布、文件编辑、开标评标、资料归档等业务;主动配合建设单位、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核查,及时完整移交全套招标档案资料,规范履行代理服务职责。
八、其他说明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招标、施工、验收全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兵团、第三师招投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