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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四十八团河东镇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规划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2来源:四十八团河东镇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

 

  一、规划范围 

  衔接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全域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方案,规划范围包 含四十八团河东镇范围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规划总面积共 350.67 公顷。 

  为强化整体性,对划入到规划单元且与城镇开发边界紧密相邻的 城镇开发边界外零散地块,进行引导性规划方案研究。 

  二、规划单元 

  结合上位规划要求和用地功能,综合考虑四十八团团部及城镇开 发边界范围,划定详细规划单元 1 个,具体划分如下: 

  单元 657308XGDY01001:北至前卫路,南至环城南路,东至污水 处理厂,西至国道 217 以西的商业用地,以综合服务、品质居住、物 流展销为主导功能,面积 350.67 公顷。 

  三、发展定位 

  落实《第三师四十八团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 定的总体定位,进一步明确第三师四十八团中心镇区功能定位为:兵 团发展扩建提升团镇、南疆红枣物流展销示范基地、宜居宜游绿色精 品示范团镇。  

  四、发展规模 

  规划至 2035 年,四十八团中心镇区 0.99 万人、建设用地 2.49 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内)。 

  规划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建设用地 249.25 公顷,非建设 用地 12.07 公顷。 

  2035 年,四十八团中心镇区规划总人口 0.99 万人,均为城镇人 口。 

  五、用地布局 

  规划单元城镇开发边界内居住用地面积 90.71 公顷;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面积 33.73 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 16.37 公顷;工 矿及物用地面积 14.99 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59.76 公顷;公用设 施用地面积 6.13 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 39.63 顷。 

  六、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建立“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级交通体系。 

  中心镇区构建“三横两纵”的干路骨架。“三横”为滨水北路、 幸福东街、长江路;“两纵”为友好路、光明路。 

  七、蓝绿空间 

  统筹水系、公园、防护绿地等生态要素,构建“综合公园—社区 公园”体系,见缝插绿,改善和营造小环境、小气候,形成覆盖团场 镇区及周边区域的绿地与开敞空间景观系统。 

  规划形成“两环一带多节点”的蓝绿空间结构。 

  两环:外环绿带,建设城镇外围生态防护林带;内环绿带由沿路 景观带和玉带河景观带构成,形成镇区内部的景观环。 

  一带:玉带河景观带,沿玉带河打造滨水景观休闲带,连通凤栖 湖、湿地公园,延至城镇外围,形成引“叶尔羌河”之绿入城的意向。 

  多点:军垦山公园、体育公园、湿地公园。 

  八、公共服务设施 

  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和要求,深化完善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镇区级-基层便民服务点”两级公共服务 设施体系。以社区生活圈标准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 1 个“十 五分钟生活圈”和 3 个“五分钟生活圈”两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规划新增文体活动中心、红色旅游军垦博物馆各 1 处;保留现状 48 团第二中学、厚街幼儿园,规划新增 1 幼儿园;保留全民健身中 心(原足球场),新增 1 处多功能运动场地;保留现状卫生院、敬老 院;改扩建农贸市场;搬迁派出所,保留城市管理中心。 

  根据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服务人口分布特征,细化落实 教育、文化、体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九、开发建设管控 

  参照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确定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强化开发强 度管控,规划形成 3 个层次的开发强度分区,合理引导开发建设。 

  强度一区:容积率≤1.0,主要为教育用地、仓储用地、公用设施 用地等。 

  强度二区:1.0<容积率≤1.5,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行 政办公用地等。 

  强度三区:1.5<容积率≤2.0,主要为现状容积率较高的商业服 务业用地。 

  十、规划实施  

  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从事开发、建设等实施活动及出让条件、 选址意见、规划许可等行政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对用地布局、道路 交通、蓝绿空间、公共服务设施等所确定的原则与要求,并应严格遵 守约束性指标及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批准实施前已建设或已获得建设许可的,按已批准的建设 许可要求执行。本规划批准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应符合本 规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