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建设和生态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9来源:四十八团
一、机构职能:负责城镇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城建监察、公共设施维护、行政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环境保护、环境监察、公用设施维护和房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交通部门做好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和路政管理等工作,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保相关工作,完成团党委、团场安排的其他重点工作。
二、内设机构:无
三、办公地址:四十八团机关三楼
四、邮编:843815
五、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六、办公电话:0998—6196037
七、单位负责人:常江雪,城镇中心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