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3-13来源:
一、办事处地址
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一楼。
二、机构领导
分管团领导:团党委常委、副政委 丁四安
部门领导:局长:盛世梅
三、机构职能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财政监督、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
1.遵守国家财政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贯彻执行上级财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2.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
3.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4.贯彻执行上级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决策。
5.负责团场专项资金管理。管理团场公共支出、民兵等事业费支出。
6.负责监管预算执行使用情况,编制团场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团场委托向团场职工代表大会(或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团场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团场党委报告决算情况,并按规定做好预决算的公开。
7.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收付、往来结算等会计事务的监管和政府采购审批。
8.负责团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负责财政奖补政策“一事一议”等工作。
9.负责团场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账户专户、财政票据的管理。
10.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努力增收节支,挖掘内部潜力,分析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11.完成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