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服务管理“十严禁”
发布时间:2025-03-04来源:第三师44团
一、严禁限制逝者家属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诱导消费、强制服务,限制逝者家属使用自带合法殡葬用品。
二、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逝者家属索要、收受红包、礼品或其他财物。
三、严禁对逝者家属服务态度恶劣、行为简单粗暴、语言不文明。
四、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不明码标价,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捆绑服务项目收费。
五、严禁违规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
六、严禁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阴阳先生勾连,垄断服务项目、欺行霸市,违规谋取不正当利益。
七、严禁与社会殡葬服务中介勾结,倒卖、泄露逝者信息。
八、严禁销售迷信殡葬用品,蛊惑丧属大操大办或进行迷信活动。
九、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监督检查殡葬工作时搞形式、走过场。
十、严禁出现其他违反殡葬服务管理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