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能
师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兵团党委关于财经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地方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师市党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地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师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编制师市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师市总会计核算、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负责预算管理和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二)根据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师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师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监督管理师市本级、团场(镇)国库资金缴拨使用;承担师市政府采购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项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配合完善师市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研究工作,指导社会保障基金政策制定和监管工作。
(五)落实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指导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牵头组织防范化解师市金融风险。
(六)贯彻落实建设投资等有关政策,负责师市政府债务预警、偿债渠道、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
(七)根据师市授权,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规定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负责推动国企改革重组、完善公司治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规范国有产权管理,推进法治国企建设,防范国有资产流失,指导团场国资监管工作。
(八)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指导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信访事项复核相关工作。
(九)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科室
办公室(综合科、会计科、财政监督检查科、绩效管理科和政策法规科)
预算科(行政政法科、科教和文化科)
国库科(政府采购科、税政科)
农业农村科(行政事业资产监督管理科、社会保障科)
金融管理科(政府债务管理科、经济建设科)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
三、办公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中兴东街1号
四、邮编
843900
五、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六、所属机构办公电话
办公室: 0998-5701075
国库科:0998-5701071
农业农村科:0998-5701327
金融管理科:0998-5700095
七、单位负责人
李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