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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师图木舒克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炉!

发布时间:2024-05-24 11:48:00来源:第三师融媒体中心作者:编辑:五十团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三师图木舒克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出炉!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根据自治区、兵团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2024年师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严肃招生工作纪律,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稳妥有序推进,现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宣传如下。 

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招生对象:参加师市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未被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以下简称“新疆高中班”)、有关省市中职班(以下简称“新疆中职班”)录取的三师籍区内初中班应届毕业生。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对象: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师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采取“计分科目+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其中计分科目为录取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必要条件。

  依据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划定普通高中录取线,并向社会进行公布。凡是低于录取线的学生普通高中均不予录取,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不予注册学籍。

  计分科目: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合卷)、物理与化学(合卷)、体育与健康为计分考试科目,作为高中阶段录取主要依据。体育科目50分,其他每科150分,总分800分。体育与健康成绩按分项分值累加,计入初中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招生的体育合格成绩为30分,作为录取的必要条件,但不计入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考试总成绩。

  等级呈现科目:生物、地理学科为八年级的结业考试科目,考试结果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作为初中毕业依据。

  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及艺术类、综合实践活动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呈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物理、化学、生物的实验操作考查由师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综合实践活动考查由学校组织,按照国家课程标准,随学科教学进度进行。

  志愿设置:

  第一批次:示范性高中1所。按照“志愿优先,兼顾分数”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3所(含民办高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位次按照考生志愿的自然顺序进行检索投档,排位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若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检索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者优先投档。

  第三批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可在阳光招生平台填报职业技术学校及相关专业志愿,由职业技术学校择优录取。

  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师市阳光招生平台完成志愿填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制学生违背意愿填报。从阳光招生平台下载并打印《志愿确认单》,由考生及监护人签字确认,一经确认,任何人均不得更改。已被前一批次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与后续批次录取。在首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师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补录招生计划,符合条件的未录取且达到分数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参加补录。

  凡符合条件且未按规定填报相应批次志愿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

有关省市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考试与录取

  考试与评卷:报考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的学生均须参加2024年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师市教育局组织评卷。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录取。

  参加新疆高中班、新疆中职班录取的学生须参加2024年自治区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并达到规定合格标准30分。

  录取: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

  新疆高中班录取

  (1)新疆高中班招生实行分片区统一划线录取。招生计划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向少数民族考生倾斜,向长期扎根南疆四地州基层工作生活的各族干部群众倾斜。

  (2)新疆区内初中班毕业生按生源地参加录取。

  (3)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地方生源录取,兵团教育局组织兵团生源录取。录取名单确定后,举办录取开放日活动,在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办班学校等代表监督下,使用计算机程序随机分配就读学校。

  (4)凡被新疆高中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区内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

  (5)新疆高中班学制三年。入学后与当地学生混合编班或插班就读。高中毕业后,在办班省市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

  新疆中职班录取

  (1)新疆中职班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网上公开征集志愿。

  (2)凡被新疆中职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区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院校等其它批次的录取。

  体检: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确定的体检名单,严格按照自治区卫健委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等四项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4〕14号)执行。加强与卫健部门密切配合,规范体检程序,严防错检、漏检、替检,确保体检工作质量。师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报送体检合格考生名单,同时报送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体检考生名单及原因说明。

接爱社会监督

  实行阳光招生:师市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公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时间、程序、办法及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会同师市纪检部门加强招生各环节监管,对群众的申诉、投诉及时处理、限期答复。建立内控机制,与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督促其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借读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对违纪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监督举报电话:0998-6298680

  招生咨询电话:0998-629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