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3.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包括通过快递、电子礼品卡、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
6.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
9.严禁不讲组织程序、不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有关规定,违反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制度。
欢迎团镇广大职工群众参与监督,提供具体的问题线索,要尽可能详细描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及相关证据材料,团镇纪委(监察办)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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