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这个政策真的太好了,挽救了我们的小家!”近日,四十五团居民阿女士感慨地说。
阿女士与丈夫买先生结婚22个月,家中孩子仅有十个月大。婚后,夫妻俩时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一次争吵后,二人情绪上头,萌生了离婚的想法。窗口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告知夫妻相处难免磕磕绊绊,加之孩子尚且年幼,劝二人多一分慎重,不要因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但当时夫妻俩正在气头上,听不进劝解,坚持提交了离婚申请。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登记设有30天离婚冷静期。在这段缓冲时间里,阿女士与买先生慢慢平复激动情绪,静下心反思矛盾,回想朝夕相伴的点滴,也想到年幼的孩子离不开父母陪伴。冷静思考过后,夫妻俩打消了离婚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