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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 2025-08-19 19:43来源: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一、查办案件工作基本原则

  1、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 

  3、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5、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6、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工作程序 

  1、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2、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3、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4、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5、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