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部门各单位与投资企业交往、管理、服务时要划出底线、坚持原则,洁身自好、遵纪守法,绝不能把正常的工作关系变质为拉拉扯扯、权钱交易的庸俗利益关系。
二是增强服务意识,积极作为。各部门要与投资企业坦诚交往,真心实意为企业投资建设经营提供优质服务,不能人为设置门槛,不能吃拿卡要,一定要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力,积极做好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积极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要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不仅要对公职人员加强监督,对那些靠用歪门邪道“围猎”干部、诬告陷害、扰乱市场次序的企业和企业主也要依法严惩,以此保护干部、保障绝大多数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团场、师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