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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15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第三师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 

  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预算法》及《兵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办发〔201656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算管理实施办法》(新兵办发〔2016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师市卫健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师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师市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并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及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公布、落实食品安全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和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师市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工作。 

  (九)指导师市辖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指导师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拟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师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三)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本级预算、委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第三师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 

  3.第三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4.第三师图木舒克血站 

  5.图木舒克市喀拉拜勒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6.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红十字会 

  7.第三师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指导中心 

  8.图木舒克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9.第三师四十一团医院 

  10.第三师四十二团医院 

  11.第三师四十四团医院 

  12.第三师四十五团医院 

  13.第三师四十五团扎拉特卫生院 

  14.第三师四十六团医院 

  15.第三师四十八团医院 

  16.第三师四十九团医院 

  17.第三师五十团医院 

  18.第三师五十一团医院 

  19.第三师五十三团医院 

  20.第三师五十四团医院 

  21.第三师伽师总场医院 

  22.第三师东风农场卫生院 

  23.第三师托云牧场卫生院 

  24.第三师叶城二牧场卫生院 

  25.第三师红旗农场卫生院 

  26.图木舒克市人民医院 

  27.第三师医院 

  三、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913.36万元。支出均为卫生健康支出。其中一般支出16739万元,项目支出4174.36万元;师市卫健委及直属事业单位一般支出1376.3万元,各医院、卫生院一般支出15362.7万元,项目支出4174.36万元。 

  四、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67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561.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 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项目经费预算合计4174.36万元,包括:疾控中心实验室污水处理项目7.5万元,预防性健康体检专项经费132.86万元,疫情防控补助资金3000万元,无偿献血车辆购置费90万元,师市团场医院(卫生院)2018年绩效奖944万元。 

  五、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20 年预算安排5.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含直属事业单位)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5辆。2020 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6.71万元。2020 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6.71万元。用于 5 辆车辆中的行政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20 年公务用车购置经费90万元。用于血站购置采血车辆支出。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 年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 4174.36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师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 需要的专项业务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医疗卫生管理事务)(项):指市卫健委机关、师市计生服务中心用于保障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各综合医院用于保障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指师市疾控中心用于保障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指师市血站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师市卫健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市卫健委部门所有单位(含二级事业单位)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公用经费金额(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