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师市财库〔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兵团的重大部署。
(二)行使国家、自治区和兵团赋予或委托分区的经济管理和审批权限。
(三)负责编制分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发展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兵团分区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分区贯彻落实国家和喀什经济开发区有关财政税收、城市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配套政策。
(五)负责分区招商引资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审定、申报各类投资项目。
(六)负责分区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投资融资工作。
(七)承担与上级相关部门、派驻地机构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调职责。履行分区相应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
(八)负责区内党的组织、纪检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统战、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群团工作;抓好党的思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九)承办兵团党委、兵团和第三十党委、第三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设立5个工作部门。
(一)综合办公室
(二)经济社会发展局
(三)财政局
(五)规划土地建设环保局
(四)招商局
三、2019年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219.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10万元。全年支出情况人员经费184.4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5.10万元。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1.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安排1.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喀什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两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3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全年没有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专项资金:指由师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用于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特定政策目标或完成重大工作任务,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满足部门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业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