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兵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方式改革,按照《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三年工作实施计划》(兵医保发〔2021〕54号)相关要求,兵团医疗保障局于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8日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权重论证会,现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权重论证结果数据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0日,公示期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对论证结果数据有异议,请向三师医疗保障局反映。监督电话:0998-5701165。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