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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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1-23 18:50:00来源:水利局作者:编辑:何震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关于师市河流、水库管理范围划定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兵团河湖、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兵河长组发〔2020〕3号)文件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划定了师市夏可河、盖米里克河、小海子水库、永安坝南库、永安坝北库、前进水库、托克拉克水库、杏花镇水库管理范围,明确了管理边界线。现将师市夏可河、盖米里克河、小海子水库、永安坝南库、永安坝北库、前进水库、托克拉克水库、杏花镇水库管理范围边界线坐标予以公示。
附件:1.夏可河管理范围边界线坐标表
2.盖米里克河管理范围边界线坐标表
4.永安坝南库管理范围边界线坐标表
5.永安坝北库管理范围边界线坐标表
6.前进水库管理范围边界线坐标表
7.托克拉克水库管理范围边界线坐标表
8.杏花镇水库管理范围边界线坐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