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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四十五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01 11:54:00来源:四十五团国胜建材作者:编辑:葛峻峰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第三师四十五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41日,麦盖提县四十五团国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对第三师四十五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3名相关专家组成。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及内容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四十五团西北向1.2km、环城公路以西。地理位置东经77°56′38.44",北纬39°07′48.71"。第三师四十五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包括1条生产线,年产4商品混凝土。占地面积10.8亩,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建设搅拌站1座,砂石料堆场1个,4个粉料罐仓(3100m31230m3),2个循环沉淀池以及办公室、实验室、值班宿舍、库房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第三师发改委于2013226日对第三师四十五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予以立项批复(师发改备[2013]2号)。麦盖提县四十五团国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9月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第三师四十五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210日对该项目予以环评批复(师环发[2020]16号)。项目于20139月开工建设并当年投入运行。本项目从立项至今,未发生过环保投诉事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1356万,环保投资39万,实际总投资1300万,实际环保投资的80.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调查范围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一致:搅拌站1座,砂石料堆场1个,4个粉料罐仓(3100m31230m3),2个循环沉淀池、“三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重点验收范围及内容为核实工程内容及变更情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工程与环评阶段基本一致,环保设施略有变更,主要 

  为现场验收调查,水泥仓顶不设1m集中排气筒。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及储料系统产生的粉尘,其中水泥粉料筒仓粉尘废气经4WAM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另外在生产输送、计量、投料等产生的工艺粉尘、原料堆场扬尘、运输车辆扬尘等,采取洒水抑尘,封闭遮挡等措施。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大气(周界外)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二)废水 

  项目没有生产废水产生,清洗搅拌机、车辆废水,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运行期间基本无生活废水,设化粪池主要用于处理粪尿,由环卫部门吸污罐车定期拉运至45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污染源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安装隔声屏障,基础减震等措施,并建设在封闭的房间内,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报废的混凝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运至45团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沉渣和报废的混凝土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水泥粉尘,作为原料添加进入产品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气 

  本项目水泥采用筒仓储藏,筒仓顶呼吸孔及仓底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粉尘回用于生产;生产输送、计量、投料等产生的工艺粉尘、原料堆场扬尘、运输车辆扬尘等,采取不间断洒水抑尘,封闭遮挡等措施。 

  厂界四周废气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大气(周界外)颗粒物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二)噪声 

  根据厂区四周噪声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说明运营期噪声治理设施已落实且满足降噪效果。 

  (三)废水 

  本项目生产冲洗水经过沉淀,封闭循环回用,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池处理,由环卫部门吸污罐车定期拉运至45团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运至45团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沉渣和报废的混凝土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为水泥粉尘,作为原料添加进入产品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 201911月委托新疆新环监测 

  检测研究院有限(有限公司)进行废气监测,在项目区厂界上风向(厂区北侧)、下风向(厂区东侧、南侧、西侧)分别布设4个大气监测点,从废气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区大气(周界外)颗粒物浓度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监测结果全部达到验收标准,说明对评价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噪声监测由新疆新环监测检测研究院有限(有限公司)于201911月完成,监测点位于厂区四周,各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达到验收标准,说明运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第三师四十五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相关环境保护排放标准,无环保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等。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本项目逐一对照核查,一致认为第三师四十五团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麦盖提县四十五团国胜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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