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层动态

喀什垦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执行攻坚行动—— 让更多“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发布时间:2024-11-25 10:57:00来源:第三师融媒体中心作者:段作领编辑:丁文慧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深化执源治理,强化执行威慑,打好“善”“惩”组合拳,让裁判走出纸面真正“生效”,全力推进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努力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推行执行通知前置 加速兑现胜诉权益
  “我要了近3年都没要上,没想到法院刚调解完,广告制作费一次性就全付给我了。”今年8月,收到13万余元广告制作费的华某向法院赠锦旗致谢。
  2021年11月,某广告公司承接了某建设工程公司项目工地的广告标识标牌制作业务。完工后,因多次催要费用无果,广告公司负责人华某将某建设工程公司诉至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经调解,双方就广告费用的支付期限达成调解协议。为督促建设工程公司及时履行,法官作出附执行通知内容的民事调解书,并向该建设工程公司阐明逾期未履行义务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该公司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主动将案款履行到位。
  今年以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共发出嵌入“执行通知内容”的民事调解书758份。通过执行通知前置,提高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推进涉执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提升职工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前端+末端”双管齐下  力促纠纷实质化解
  “感谢法院的不懈调解,不仅维护了我们双方的合法权益,还为我们的后续合作重建了信任根基。”近日,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买方支付了定金及部分货款,卖方却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货物。经法院诉前调解,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但在履行了几期还款后,卖方中断履行,买方申请强制执行。
  受案后,法院详细了解卖方违约原因,就剩余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期限予以协调,借助执前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卖方如约履行了余款返还义务。
  “没想到强制执行会给我带来这么多不利影响。我现在就把欠的5万元付清。”今年9月,具备履行能力却拖延履行的被执行人阿某,经执行干警面对面释法释理释信,在执行前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
  近年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调、立、审、执”一体化、“一站式”衔接机制作用,将释法明理、诚信教化、判后答疑、督促履行等融入诉前调解、执前调解、执前督促程序,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善意灵活执行  力度温度并重
  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今年1月,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因案施策,对被执行人尚未出栏的山羊制定“活查封”措施,在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被执行人的权益影响。
  在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孩子父亲因收入不稳定,拖欠抚养费2万余元。孩子母亲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一次性强制执行其所拖欠的全部抚养费。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耐心释法、悉心劝导,从缓解被执行人经济压力、保障孩子身心健康及学习生活需求出发,促成双方达成分期支付抚养费的协议。
  善意执行有温度,刚柔并济促“双赢”。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充分考虑和平衡各方利益,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同向发力,赋予执行力度和温度,提升职工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理解和支持。
  利剑高悬强威慑  精准打击拒执罪
  “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中,刘某采取以他人名义经营餐厅,使用他人手机号码注册微信并收款等方式规避执行,致使生效裁判无法执行。今年7月,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打促执,消除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侥幸心理,形成打击拒执罪的警示和威慑效应。今年以来,喀什垦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428件,结案330件,执行完毕199件,执行到位金额5756.72万元;判决拒执犯罪2人;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发出限制消费令17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74人;对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屏蔽失信信息24条,解除限制高消费75人,为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