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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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15来源:

  一、机构地址   

  职工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一楼   

  二、机构领导   

  分管团领导:团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刘红辉  

  部门领导:主任:张威军  

  三、机构职能   

  1)负责团场(镇)养老、失业、工伤、职工队伍管理,促进就业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2)负责团场(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的登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指导团场(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团场(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区划地名等民政工作。 

  3)负责指导加强和完善团场(镇)基层政权及社区治理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团场(镇)连队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师市授权负责团场(镇)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团场(镇)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团场(镇)残疾人工作等残联工作。 

  4)负责团场(镇)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连队社区延伸、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团场(镇)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5)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团场(镇)学校属地管理等工作。 

  6)负责团场(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工作等医疗保障工作。 

  7)负责团场(镇)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审核安置工作和军队自主择业、就业等退役军人全面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团场(镇)学前教育、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监督等教育工作。 

  9)负责指导团场(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10)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1)承办团场(镇)党委、团场(镇)交办的其他事项及任务。   

  四、内设机构   

  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