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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图木舒克市41团草湖镇领导:
您好,我叫王万荣本人1986年年初进入草湖并在3连务农。1990年9月左右连队技术员叫我进行公务生产劳动,在生产劳动中左眼球被打伤,当时通知家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连队未做任何救治方案,当时家庭经济条件困难多次找领导给予帮助未果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术后眼球受伤严重导致永久性失明;受伤时我才33岁,家中有一个7岁女儿和5岁儿子需要抚养,然而连队领导未对此事进行处理生活和工作上都没有给予关照和关心,因为没有知识文化,不懂法律未享受工伤待遇和一次性补偿待遇,还有工伤定期待遇。
为草湖发展我贡献力自己一生的青春,现在已老年现居住在草湖8连的住宅早已是危房,自己也无力翻新加固且连队多次强调不让入住危房,入住也要停水停电;曾多次找领导解决住房事宜都未得到有效解决,每次咨询的房价也是自已无法承受的。在从事果园劳作时也曾从树上跌落造成膝盖摔裂,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走路行动更是不方便,右眼视力也愈来愈差,到了晚上基本什么都看不见,半夜起夜更是困难更不要说冬天了,夏天还可以勉强度日冬天房子内更无法保障取暖了,我的一生都奉献给了草湖最后身体承载了残疾和病痛,生活.上也无法取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现希望相关领导帮助解决日常生活和住房问题,1990年在生产劳动中未解决的问题给予处理,在此我衷心的希望团领导对我反应的问题有所关注,能尽快解决我老年生活的基本保障。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王万荣( 653122195702134418)
17881089780
2024年7月25日
- 留言时间:
- 2024-07-25 16: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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