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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12—草湖—G314公路(草湖-G314段)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4来源: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要求,现将G3012—草湖—G314公路(草湖-G314段)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G3012—草湖—G314公路(草湖-G314段)工程 

  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41 团草湖镇、喀什地区疏附县、克州阿克陶县境内 

  建设单位: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住建交通和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站) 

  建设性质:新建 

  规模与等级:路线全长33.453 Km(含完全利用段 0.795Km),实际建设里程长32.658km。新建道路一般路段长度31.907 Km(K0+794.953-K27+860.939、K28+611.981-K33+452.782)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km/h,双向两车道;局部受限路段长度0.751 Km(K27+860.939-K28+611.981)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其中:   

  (一)桥梁3567.64m/11座,其中特大桥2857.08m/1座,大桥358.24m/3座,中桥352.32m/7座;设置涵洞100道 

  (二)特长隧道7819m/3座,长隧道3129m/1座,中隧道813m/1座,合计11761m/5座; 

  (三)平面交叉23 处,其中与等级路交叉8处,低等级路交叉15处; 

  (四)总投资:69945.5019万元; 

  (五)建设工期2年 

  (六)路线方案:项目路线起点位于41团草湖镇西侧第八大道与广东大道(G3012-草湖-G314 公路(G3012-草湖段))交叉处,完全利用第八大道后,向西南布设新线经过布拉克苏乡,设置平面交叉连接 X434,继续向西在喀热开其克乡南侧、铁日木乡北侧新建桥梁跨越盖孜河进入乌帕尔镇,经乌帕尔镇 15 村、14 村、11 村、9 村,终点位于乌帕尔镇公安检查站南,波斯坦铁列克乡东侧接国道 G314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住建交通和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兵地融合发展草湖项目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站) 

  地址:四十一团草湖镇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199734519 

  邮箱:  

  三、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邮箱:479504170@qq.com 

   传真: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主要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环保法规、确定环评文件类型→研究工程文件→制定环评工作方案→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报告审查批复,其中公众参与贯穿于整个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工程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补充措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