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负责推进师市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 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师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师市流通市场发展,执行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 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师市 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师市现代流通网络。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 落实兵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
(五)负责建立健全师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 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 价格信息并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 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环节进行监 督管理。
(六)组织实施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 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
(七)组织实施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 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师市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工作;牵头拟订师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 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 和服务外包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边境贸易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边境贸易有关经营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边民互市贸易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有关周边国家经贸合作地方协调机制的工作; 推动协调师市企业同周边国家、中东欧国家及“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多方面合作交流。 贯彻落实兵团关于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 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指导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工作; 研究起草、制定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引资发 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推进跨地区重大招商引 资活动,联系指导各团场(镇)、各行业及开发区的有关招商引 资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师市外引内联、招商引资洽谈工作、参加各类展会、经贸洽谈会。 负责接待来师市的经济技术合作客商;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兵团关于酒类经营管理 的方针政策、决定;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经济发展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