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领导:
张国庆 师市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兵团党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师市党委的工作要求。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师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师市境内、兵地重大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13.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师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参与地方及流城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早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师市党委、师市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师市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内设机构:
水利科(挂建管科、水务科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