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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7 17:27:00来源:作者:编辑:五十三团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五十三团光明路2号 

  机构领导:吴昊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机构职能:负责场(镇)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场(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规划编制、优化营商环境、投资综合管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等工作;推动实施对口援疆等工作;负责场(镇)创新驱动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场(镇)工业发展和信息化产业布局规划、指导产业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场(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场(镇)工业信息安全管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网络应用水平提升,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大数据、“互联网+”、无线电监测和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场(镇)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作;贯彻执行“三农”、乡村振兴政策,拟订场(镇)农业经济发展及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乡村振兴政策的落实和管理;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结构调整、农产品品质改善、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调查、分析场(镇)农业经济工作动态;负责指导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动植物防疫检疫;国有农用地确权登记颁证、经营地租赁、土地流转工作;负责场(镇)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场(镇)国土空间规划、可持续发展纲要、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污染防治规划及连队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落实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场(镇)招商引资、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一带一路”、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贸易发展、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电子商务等工作;负责场(镇)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场(镇)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场(镇)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场(镇)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拟定本场(镇)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辖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减排目标的落实;提出本团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国家、兵团和师市本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师市规定申报师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资产投资项目。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本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保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实施场(镇)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负责组织实施常规调查统计调查;负责收集、整理、提供场(镇)基本统计资料,并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和统计监督;负责场(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等工作;负责场(镇)统计队伍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信息保密安全等工作,加强对连队、社区和调查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团场(镇)道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团场(镇)质量管理工作,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的相关措施;负责团场(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战备和知识产权战略的组织实施;协助派驻团场(镇)的市场监管机构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等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场(镇)行政职能的落实。承担场(镇)行使的发展和改革、应急、消防、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城镇管理、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工业信息化、统计、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科技领域的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配合和协助师市下沉执法力量开展相关执法工作;负责场(镇)城乡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秩序、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场(镇)城乡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连队居住区公用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场(镇)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城镇运行、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场(镇)人民防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新建物业的承接查验等工作;负责场(镇)河长制具体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场(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城镇管理服务中心(环境保护站)做好农业农村、水利、畜牧兽医、统计、城镇管理、环境保护等公益服务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团场(镇)党委、团场(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