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五十三团光明路2号
机构领导:费怡虹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机构职能: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纪委办公室,在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牌。负责团场(镇)纪检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团场(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团场(镇)监察工作,依法对团场(镇)党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职责;负责团场(镇)组织工作。负责团场(镇)党的组织制度、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干部监督、老干部、公务员队伍建设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团场(镇)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负责“访惠聚”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管理计划内外援疆干部人才工作;负责团场(镇)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团场(镇)机构编制统计和实名制管理,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等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文联工作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负责团场(镇)文体广电工作。负责团场(镇)文化体育广电事业、产业振兴发展,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整体形象推广及三网融合等工作;负责团场(镇)文化体育广电扶贫和旅游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团场(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宣传、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团场(镇)文体广电服务中心做好群众性文化活动、重大文化体育广电活动和旅游等文体广电服务工作;负责工青妇群团组织日常工作;承办团场(镇)党委、团场(镇)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