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领导:姜 伟
机构职能: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连队党员大会的决议,讨论决定本连队稳定和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二、推进连队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连队职工群众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支持连队各类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坚持党建带群建,调动和发挥各类连队组织积极作用。
四、团结带领连队职工群众致富增收,发展连队经济。
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连队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六、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带领党员群众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建设美丽家园,实现“农业强、连队美、职工富”的目标。
七、加强连队党支部、连队管委会自身建设,做好党员、职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负责连队“两委”和其他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职工群众通报连队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务、政务、连务有关事务。
内设机构: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