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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8 16:58:00来源:作者:编辑:四十六团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机构地址:综合文化活动中心一楼

机构领导:周波

机构职能负责团职工招录、调动、调资、退休、病退、探亲、公监性岗位申报、审批、管理工作,团劳动监察、职工工伤调查、申报工作,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审核、管理工作,职工档案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职称、三支一扶、特岗管理、老干部遗孀补助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团职工及富裕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为团场富裕劳动力就业提供帮助等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团社会救助、社会福利、防灾减灾救灾、双拥优抚、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建镇和区划地名、社会服务统计信息管理等民政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区建设的各项政策、办法和决定,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指导社区制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社区服务等各项规定,并指导实施,协调团机关有关部门,对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等工作进行指导、服务、监督等社区建设指导工作;负责团残疾人工作等残联工作;负责团扶贫工作;负责团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药具的供应和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参与做好提高人口素质等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积极督导学前教育、协调教育、卫生和其他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积极协调、指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承办团党委、团交办的其他事项及任务。 

内设机构: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