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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3-18 16:57:00来源:作者:编辑:四十六团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机构地址:党群活动中心二楼

机构领导:李腾 

机构职能:负责政法、维稳、综合治理、信访、统战、民族、宗教、工商联等工作,协调驻团场政法机构工作。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统一团政法系统的思想和行动;负责研究团社会稳定、治安形势及对策,对综治工作做出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领导、协调团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拟定有关工作目标和措施,督促团相关部门和单位等贯彻落实,配合师市政法机构处理相关案件,掌握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配合协助师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接待团职工群众来访和受理群众来信,协调处理越级、非正常上访和参与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协调处理跨部门等重要信访事件,整理分析、报送信访信息,为团党委决策提供依据,及时向团党委和上级机关报告重大、紧急信访事件;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统战、民族、宗教、工商联等工作;承办师市政法、信访、统战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承办团党委、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无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