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领导:
张 军 师市直工委书记
机构职能:
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师市直属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指导督促师市直属机关党总支(支部)认真履行党建主题责;指导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党组织(总支、支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督促师市机关落实党建责任制工作;指导师市机关各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配合师市有关部门抓好直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督促师市直属机关党组织(总支、支部)按期换届;指导师市直属机关各党组织(总支、支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领导师市直属机关各部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领导师市直属机关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拟定师市直属机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师市直属机关民兵武装工作;完成师市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科(挂组织科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