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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原党委书记政委何建明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发布时间: 2020-03-26 23:29来源:兵团纪委监委字号:[大]  [中]  [小][打印本页]

  日前,经兵团党委批准,兵团纪委监委对第九师原党委书记、政委何建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建明同志背离入党初心,宗旨意识淡化,纪律规矩意识缺失,手握公器、心怀私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落实党中央关于兵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享受集资购房政策;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违反生活纪律。
  何建明同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兵团纪委常委会和兵团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后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建明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兵团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巡视员;终止其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兵团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